推动全面加强库存编织袋回收利用企业环境监管
时间:2017-07-12 作者:91再生 来源:91再生网
近两年的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库存二手编织袋加工利用企业规模小、污染严重,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增加了区域环境污染负荷,也给个别地区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自7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为期1月的打击库存二手编织袋回收利用企业环保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全面加强
库存编织袋回收利用企业环境监管,是落实加强库存二手编织袋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
要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碰硬,深刻汲取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教训,全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现场检查哪些内容
检查组将全面检查从事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库存二手编织袋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一是检查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具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严格对照环评审批等文件要求,检查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行为。
二是检查库存编织袋回收企业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是检查库存编织袋回收企业是否落实固体库存二手编织袋、危险库存二手编织袋等方面的环境管理要求,核查是否存在转让固体库存二手编织袋进口许可证、库存二手编织袋等违法犯罪行为。
已被查库存编织袋回收企业不规范之处
通过4号、5号已经被查的企业实际检查情况来看,环保部门的同志不辞辛苦,工作认真,核查细致,很多企业检查到夜间才结束。根据目前检查的情况,许多在以下方面存在不规范,需要整改的地方:
1.环评手续缺陷
合格的加工利用企业,应具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等手续。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目录规定,除废棉开松、清花工艺可以使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外,进口固废其他利用项目,如造粒、拉丝、熔炼、注塑、吹膜、拆解等,均应使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形式。且环评批复文件和环评竣工验收手续齐全。
2.环保制度缺失
检查中发现,很多企业对申报进口许可证时的环境监测制度、危险库存二手编织袋管理制度等,在现场一问三不知,既没有悬挂,更谈不上执行。
3.危险库存二手编织袋和一般固废处置不规范
大部分企业根本没有建立危险库存二手编织袋和一般固废的台账,或者台账一看就是临时拼凑的,找不到对应的危险库存二手编织袋转移联单等流向记录。
危险废弃物储存区域,标识不清楚,存放随意。废塑料过滤网片处置不当,造成二次污染,部分企业没有将废机油等现场明显存在的危险废弃物列入危废管理。
4.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环境应急预案编写不合理,不符合企业实际,且不能提供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
5.运行记录极其缺乏
检查中发现,有很多企业的运行记录极其缺乏,通关单对应不上流向记录,找不到入库单,无生产日报,无出库记录,无检验记录,或在检查时,正向追溯或逆向追溯无法追溯到进口固废加工利用流程信息。
库存编织袋回收企业生产真实性的数据也非常重要,检查中发现,很多库存编织袋回收企业近两年的水电费发票累加之后,根本不能支持实际加工的进口数量。
6.监测数据或相关报告超期
原则上来讲,三废的监测报告,应半年更新一次,很多库存编织袋回收企业存在监测报告超期。监测项目符合进口固废要求。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容易产生活性炭更换时间过长情况。(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考核表中明确规定活性炭更换时间不得长于半年)。
有污水处理池的,生化厌氧池的菌种添加记录、沉淀池污泥的清理记录、聚氯化铝的投放记录,均明显不能和生产加工实际情况不符。
7.设施设备失修
个别库存编织袋回收企业除尘设备失效,除尘效果明显降低。主要生产设备明显闲置或无法运转状态,与申领进口许可证数量加工能力不符。
8.厂区环境不达标
功能区未进行规划或规划但标识缺失,库房或室外储存场地,无法做到防风,防雨,防渗,防火,防扬散,地面有较明显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水,垃圾等。
各检查组对当日检查情况要做到日查日清,每晚必须将当日现场检查情况、发现违法问题情况、向地方环保部门移交案件情况以及地方环保部门执行情况向专项行动工作组报告,对库存编织袋回收企业环境违法以及地方环保部门拒绝接受案件反馈等情况,向环境保护部提出实行案件督办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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